7条创新举措,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11/19 新闻 浏览次数:282
近日,拉萨市民政局发布消息,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月1日起,由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申请救助需符合认定条件
据悉,《办法》称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年城镇低保标准,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那么拉萨市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该如何申请救助,提交哪些材料呢?
据拉萨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西藏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查询授权书》《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审批表》等,同时提供户口簿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单位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须出具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另外,对于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长期在城镇生活的农牧民,也可以申请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其享受的农村集体收益计入家庭收入。
《办法》出台7条创新举措
据悉,《办法》共5章22条,其中有7条创新举措: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享受10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时按城镇低保对象物价联动补贴标准的80%给予物价联动补贴,以上所需资金市、县(区)按比例分级承担。
《办法》中规定,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参保缴费定额资助,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在市、县(区)级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免交押金;由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开通生命“绿色通道”;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妇女,每位患者可获得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以上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
另外,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每学年按高校实际收取费用的80%给予资助,并补助生活费2400元;每学年报销一次在校大中专学生就读期间往返学校的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按照火车硬座或客车标准执行)的教育救助保障。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还可享受求职补贴、社保补贴、培训就业奖励、服务机构补贴等就业救助保障。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残疾人机构托养和康养服务;落实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全面加大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推荐、自主创业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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