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明确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发布时间:2021/08/26 新闻 浏览次数:249
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自治区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尹摇山在发布会上介绍,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西藏自治区是全国唯一没有开征契税的省份。经报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规定,本着税负从轻的原则,5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明确西藏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他表示,西藏自治区开征契税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维护全国税制统一,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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