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乡村旅游带动从业农牧民人均增收4500余元
发布时间:2022/10/11 财经 浏览次数:184
记者10月7日从“西藏这十年”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1年底,西藏全区乡村旅游累计接待1274.1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87亿元,带动6.45万农牧民群众就业,人均实现收入4500余元。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顿珠介绍,近年来,借助乡村休闲游的发展东风,西藏因地制宜发展集休闲、观光、度假、康养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完成“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村农(牧)家乐“三改一整”工程713户,建成292个具备旅游接待能力的乡村旅游点,成功打造3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旅游业直接或间接帮助西藏7.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同时,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持续保持强劲势头。西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旅游业带动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速。
顿珠介绍,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始终把乡村旅游作为打赢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依托绿水青山、雪山草地、乡土文化等特色资源优势,用足用活新时代旅游发展的好机遇好政策,统资源、聚合力,补短板、破瓶颈,乡村旅游产品快速提质升级,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富民效益持续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区乡村旅游累计接待1274.1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87亿元,带动6.45万农牧民群众就业,人均实现收入4500余元。
顿珠表示,下一步,西藏将持续引导全区乡村旅游向特色化、产业化、品牌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美丽乡村为载体、以休闲旅游为支撑,积极探索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争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举措,推动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2012年—2021年,西藏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超2.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345.44亿元。“十三五”时期,旅游经济在全区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占比达到33.3%,成为名副其实的先导产业。2021年末,全区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A级景区150处,星级饭店宾馆178家、旅行社299家,专职导游26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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