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深入实施“生态惠民”工程,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发布时间:2021/08/19 新闻 浏览次数:249
在西藏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林芝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实施“生态惠民”工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林芝市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落实生态岗位政策,完善群众受益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偿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鼓励群众通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来增加收入。2021年,配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300.03万元。目前,已完成上半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益林管护补助和专业管护站人员工资兑现工作;配套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526万元。通过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逐步提升草原畜牧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和促进牛羊肉生产供给与农牧民增收,最终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持续推行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政策,2021年度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肇事投保共缴纳保险保费475万元,截止目前,承保公司受理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案件969件,预计赔付金额221.89万元,较大缓和野生动物保护与农牧民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确保群众的财产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
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加强保护修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提升,厚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在拉林铁路林芝段建设中,所有弃渣场在施工前期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拦挡、排水等工作,弃渣结束后开展渣面整治工作,及时完成取、弃土(渣)场恢复,把拉林铁路建设成为生态环保路、人民幸福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对通过12369举报热线投诉及来信来访的环境污染问题快速查处,分类处置。对一般性的环境污染纠纷采取协商、协调的解决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改善环境设施,建设美丽家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环境卫生和容貌整治,扎实推进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景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2021年7月以来,对国省道(铁路、公路)交通沿线、城镇、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学校寺庙机场及其周边、河湖湿地及其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共发现45个问题,已督导相关县(区)和责任单位完成整改。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资492.6万元实施米林县琼林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程。投入资金285.67万元建设米林县加拉村灾后重建搬迁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程,解决加拉村灾后重建搬迁点饮水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